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要求培訓
2022-08-22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為確保在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中做好質量控制工作,提高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浙化檢測于8月12日開展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要求培訓,總經理助理方文杰對環保部新出臺兩個文件進行了解讀,對場調方案編制、采樣分析工作計劃、現場采樣、實驗室分析及室間平行樣判定規則等方面質控要求進行了詳細介紹與說明。
并對接下來的工作提出以下總體要求:
1.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制度
制定和實施內部質量控制計劃,明確內部質量控制人員和內部質量控制工作安排(包括采樣分析工作計劃、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分析、報告編制各環節)嚴格落實全過程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措施。
2.配合事中事后監管
至少在現場采樣前5個工作日,在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平臺上告知地塊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并提交采樣分析工作計劃(附采樣方案)。
在調查工作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資料、圖件、現場工作照片以及內部和外部質量控制相關記錄單等材料。
作為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檢測實驗室和即將參與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我司特別關注現場采樣與實驗室分析兩部分的質控要求,對現場采樣人員及實驗室分析人員高標準、嚴要求,將根據相關政策要求持續推動完善調查質量控制機制,做到邊實踐邊總結,邊推進邊完善,確保調查真實、準確、完整,為高標準打好凈土保衛戰提供有力支撐。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pdf